审美过程中,由于心理活动的新陈代谢性和审美历时长短的不同,会对审美对象的美感产生较大变化,从而使美的相对性标准则显得宽泛灵活而复杂。它不但意味着对其对立面——丑的否定,还包括由审美饱和(疲劳)引起的对原本美的对象的厌倦、漠视、麻木而产生的否定。
历史上许多艺术的新流派新风格的诞生往往是由审美饱和现象引发的反叛。在相对关系中进行审美判断与选择,这应是美学原理的一个最主要特征,也是审美活动中大量遇到的、最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它一方面体现了自然与社会中万事万物的多样性(比如世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另一方面也与审美主体的审美能力、价值取向等因素有关,这完全是正常现象,也是推动审美活动走向多元、升华发展的原动力。
在美的相对性评价中,暗中总有一只无形“魔手”主宰着,即“追逐主要矛盾”原理。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当审美信号进入主体之后,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只要对象中有主要的、新奇的、独特的因素出现,它总是首先吸引主体的注意力。在主体下意识地注意这些因素的同时,其他因素都被降到不被注意的次要地位。这非常符合矛盾论的道理,即当事物中有众多矛盾同时存在的话,必有一种是起主导作用的;而在主要矛盾中又有矛盾的主要方面。正是主要方面、主要矛盾决定着事物的性质。艺术作品中也遵循着同样原理。有的以形式的新颖先声夺人,有的以内涵的独具韵味引人入胜。所以有人调侃说艺术家总是喜新厌旧、喜奇厌平、喜异厌同。而精明的艺术家恰恰善于运用这一原理,总是努力标新立异,或是更新艺术表现的手段,或是在作品中巧作画龙点睛之笔,着意制造“亮点”,为的就是最大限度地以主要矛盾作统领,吸引主体的注意力。
但即便是优秀的艺术作品,也会因被主体熟知而暂时失去吸引力。这并非审美客体改变了自身美的内涵,而是主体的感觉系统在某一时段达到了审美饱和,需要“换态”。“换态”并非淘汰。只要是真正内涵深刻的艺术品,在审美饱和现象消退之后,仍会受到人们喜爱而重温旧情。例如一曲《梁祝》反复播放几个小时,都会感到厌倦,但隔段时间又想再听;王羲之、颜真卿、赵孟頫的书艺流芳千古,历史上都有人给予反叛,但又总是回过头来被历史重新肯定。包括一个展览假若全是写米芾或写王铎的,视觉也会马上饱和。所以“书风”流行之所以不宜太久,就在于它太容易引起“饱和”、“疲劳”,违反了艺术求新求异忌雷同的美学原则。
艺术欣赏评判标准的相对性会引起艺术见解、艺术风格的争鸣、对立与冲撞,但也有利于艺术传统的继承、创新和艺术形式之间的激励和发展。百家可以争鸣,百花可以齐放,但大前提却只有一个,即应在美的范围之内。
2003年7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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